档案整理是指将处于零乱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建立全宗等,组成有序体系的过程。
分处室及分保管期限
档案的前期整理包括分处室及保管期限,分处室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出发,分好处室。保管期限这一块根据档案局要求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交保管期限表,按实际分保管期限。
系统排列和编目
档案馆和档案室的整理任务,主要是检查案卷质量,制订馆(室)内分类排列方案,进行案卷和全宗的系统排列以及案卷目录的加工。
局部调整
对已接收但不完全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对由于遭受损失、销毁与移出等各种原因致使整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档案,进行新的系统化调整。
全过程整理
对必须接收和征集的零散档案,进行包括整理工作全部内容的系统化和编目。